2017年6月22日经上海市民政局认定并向社会公告,上海祥双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祥双基金会”)获得了标明“慈善组织”属性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。
今后,祥双基金会不仅要受到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的规范,更要遵守《慈善法》的规定,对于祥双基金会的内部治理、善款募集、财务管理、项目实施、信息公开等各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祥双基金会要认真学习《慈善法》与配套的相关规定,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,积极落实依法治会、依法行善的理念。